
订单量多的时候,经常遇到一种情况:货不算多,但装一个柜子刚好装不下,或者出于配载和重量考虑必须分装两柜。这时候提单怎么开就成了问题——出一份还是两份?两份的话收货人怎么填?
这类问题看起来是操作细节,实际关系到后续的收汇、清关和费用结算,处理不好会带来麻烦。
先说清两个概念:
分票(分单):同一批货、同一个合同,因为装了两个柜,拆成两份提单。每份提单对应一个柜子的货。
并票(并单):不同批次的货,因为去同一个收货人、同一个目的港,合并成一份提单出。
它们和集装箱的对应关系不是简单的一对一。实务中,”一票货两个柜”和”两票货一个柜”都会出现,关键看合同和信用证怎么约定。
决定权在三个地方,按优先级排列:
第一是信用证。如果做信用证,必须严格按信用证条款来。信用证要求”整套提单”(Full Set),且经常规定”每批装运单独出单”或”允许分运”。这些条款直接决定了能不能拆成两份提单。
第二是合同。合同里如果约定了交货批次和单据要求,按合同执行。
第三是收货人要求。前两者没限定的话,可以和客户商量。有些客户需要凭提单去不同银行做融资,或者分拨给不同下游,就会要求分开出单。
一份提单的情况:同一批货装两个柜,出一份提单,提单上列明两个箱号。这种方式单据简洁,收汇和清关都方便,是最常见的做法。
两份提单的情况:需要分开计价、分批发货,或者信用证要求分批装运时,才拆单。拆单之后要特别注意,两份提单的货描、唛头、件重尺要能相互对应,总数要能对上。
件重尺对不上。拆成两份提单后,两份单据上的件数、毛重、体积加起来,必须等于发票和装箱单的总数。这是海关和银行都会核对的点,对不上就可能被退单。
箱号与提单不对应。一份提单对应哪几个箱号,必须清楚标注。实务中出现过两份提单的箱号都写全了,结果目的港无法区分哪份提单该放哪几个柜。
信用证下擅自拆单。信用证如果规定”不允许分批装运”(Partial Shipment Not Allowed),却拆成两份提单分别交单,属于明显不符点,银行可以拒付。
提单收货人填法不一致。两份提单的收货人、通知方必须一致(除非信用证另有约定),否则清关时可能出问题。
第一,订舱前先确认信用证或合同的单据要求,明确是否允许分批、提单份数有无规定。
第二,决定拆单后,第一时间和货代、船公司确认提单格式,把箱号与提单的对应关系写清楚。
第三,拆单后逐项核对两份单据的件重尺合计,确保与发票箱单总数一致。
第四,把拆单情况提前告知目的港代理和收货人,避免他们按一份提单去安排提货。
第五,如果只是为了操作方便而非单据要求,优先选择出一份提单。单据越简单,出错概率越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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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讯主编,爱好和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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